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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须未雨绸缪
发布时间:2018-01-31

 

        自从今年8月1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很多危险化学品企业反映进口商在催促企业应对《办法》进行登记,但目前企业对具体细节尚不明确,感觉无从下手应对。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企业来说,目前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合适的途径去进一步掌握法规动态,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活动,从而获取更大的信息量。

        今年我国发生了几起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重大安全事故,这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反思。尽管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进出口或运输环节等都加强了管理,不过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还是出现了很多问题。业内人士建议,危险化学品企业应作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交流活动,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量。

        安全要求日趋严格

        自2011年12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安全管理的相关办法都在逐步推进。其中,国家质检总局16号公告《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明,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已经正式启动。

        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在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时,向商检提供的产品须符合中国要求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和标签以及产品的危险特性鉴定报告。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须进行整改方可顺利通关。另外,企业进出口的产品如果不是危险化学品,则需向商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对于无法确定是否为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则须进行鉴定。

        那么怎样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标签才是符合要求的?企业该去哪里进行鉴定?这些都成为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进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

        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今年8月1日《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瑞旭技术陆续收到很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反馈,这些企业反映进口商在催促企业应对《办法》进行登记,但目前企业对具体细节尚不明确,感觉无从下手应对。

        记者了解到,此次《办法》出台,内容变动较大,主要是调整了登记对象,增加了对登记的资料要求,加强了监管。瑞旭技术特别提醒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办法》新增了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的登记责任,由于这类企业之前都未进行过登记工作,因此在对法规理解、资料准备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必须在现阶段作好充足的准备,以便在进口登记正式启动时能顺利完成登记。

        企业应及时掌握法规动态

        “危险化学品目录何时出台?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何时正式启动?未列入名录的危险品该如何处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问题都在困扰着企业。

        由于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的疑问,对于企业来说,目前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到合适的途径去进一步掌握法规动态,从而定位自身责任。瑞旭技术建议,企业应加强关注主管当局网站公告信息,或者通过法规服务机构了解具体的细节内容,寻求机会与主管当局面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

        记者了解到,“第二届中韩日化学品法规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将于10月24日~25日在上海举办,而峰会将围绕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应对日益严格的化学品法规、化学品监管部门如何加强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等议题进行讨论。通过峰会,国内的化学品企业可以了解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最新讯息,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关注。据悉,中韩日化学品法规峰会作为中国首个针对亚太地区化学品法规的会议,得到了中、韩、日三国化学品主管当局的大力支持,成为国际最具影响力的化学品法规峰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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